海洋運輸是國際物流中最主要的運輸方式,近年來,海運成本不斷上漲,運輸方為彌補額外增加的成本設置了種類繁多的海運附加費。
不少企業(yè)反映,由于對海關審價法規(guī)不熟悉,而運輸相關費用構成也比較龐雜,有時不了解哪些項目是應稅的,如何向海關申報,從而導致漏報有關費用。今天,小編帶大家一同了解一下上述問題。
運輸及其相關費用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應當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海關總署第213號令)第五條規(guī)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并且應當包括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運輸及其相關費用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與運輸有關;應計算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輸入地點起卸前;由買方實際支付、應當支付的。
01
與運輸有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與運輸有關:1.進口貨物的基本運費;2.進口貨物的運輸附加費;3.引航費、拖輪費、解纜費等港口費用;4.運輸途中發(fā)生的倉儲費用;5.運輸途中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
02
應計算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輸入地點起卸前
境內(nèi)輸入地點,是指在承運進口貨物的國際航行運輸工具進入我國關境后,進口貨物首次離開該運輸工具的地點。
起卸前,是指貨物起卸行為開始之前。“起卸前”是區(qū)分各項費用需不需要申報的重要節(jié)點。起卸后的費用不需要申報。
03
由買方實際支付、應當支付的
進口貨物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應當按照買方實際支付、應當支付的費用計算。對于起卸前已經(jīng)計入進口貨物的實付、應付價格中的,不應重復計入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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