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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代公司-注意!船舶黑碳排放被“盯上”了

?海運新聞 ????|???? ?2020-03-06 14:50

  隨著國際海事組織(IMO)限硫法規(guī)生效,低硫混合油的問題逐漸凸顯。德國和芬蘭向IMO遞交的一份有關低硫油會增加黑碳排放,引發(fā)重大環(huán)境風險的研究報告將船舶黑碳排放再次拉至聚光燈下,引起業(yè)界極大關注。此后,一些非政府環(huán)保組織紛紛以此為由,呼吁IMO禁止某些低硫混合燃油的使用。

  黑碳,含碳物質(主要是石油、煤、木炭、樹木、柴草、塑料垃圾、動物糞便等)不完全燃燒發(fā)生熱解的產物,是一種吸光性物質,可強烈吸收太陽短波輻射,同時釋放紅外輻射,加熱周邊大氣。

  值得注意的是,黑碳表現為斥水性、低比電阻物質,是PM2.5中數量最多、危害最大的污染物。其增溫效率高于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

  相對于IMO一直重點關注和監(jiān)管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污染物,黑碳顯然相對較少被提及,但最近關注度急劇升溫。原來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德國和芬蘭向IMO遞交的一份研究報告,列舉了低硫混合燃油的負面影響,認為低硫油會增加黑碳排放,引發(fā)重大環(huán)境風險。

  隨后,多家航運組織在一封公開信中回應了來自環(huán)保聯盟的批評。他們表示,到目前為止,新型燃料的表現符合預期。同時,多家行業(yè)組織和游說團體都對低硫油可能增加黑碳排放的指控提出了質疑。

  今年1月底,清潔北極聯盟向11家曾在去年發(fā)布過0.5%燃油使用指南的行業(yè)組織寫了一封信,詢問他們是否知曉低硫油中含有高芳烴成分以及它們對黑碳排放的影響。

  歐洲煉油協會科學部Concawe選擇單獨作出回應:研究中測試的燃油“并不能代表全球煉油廠所生產的超低硫燃油的平均預期質量”。

  包括國際船級社協會和國際燃料協會在內的九家機構表示IMO應當全面考慮黑碳排放相關的各種提案。即將召開的IMO污染預防和應對分委會是推進這場辯論的最有效平臺,我們不宜在討論中預先給出結論。

  波羅的海航運公會(BIMCO)副秘書長Lars Robert Pedersen對這項研究的結論提出質疑,認為該研究選用的參數太過狹隘,需要進行更多測試才能真正揭示低硫油與黑碳排放之間的關系。

  盡管業(yè)界對黑碳排放問題爭論激烈,但IMO方面卻未給予回應。2月17日至21日,行業(yè)期待的IMO防止和應對污染分委會第7次會議(PPR7)如期在倫敦召開。會上,船舶黑碳排放的相關議題正式被拿出來進行討論。

  故事還要從另一個一直極具爭議的禁止船舶在北極水域使用和運輸重燃料油(HFO)的議題說起。由于環(huán)境污染形勢日益嚴峻,在北極之類的寒冷水域中,除了大氣污染外,由于HFO難以分解,任何泄漏都可能破壞該地區(qū)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就此,IMO PPR7會議上,IMO及其成員國就MARPOL附則I中的一項修正案草案達成一致。會議最終決定在MARPOL附則I中新增第43A條:

  自2024年7月1日起,除從事保障船舶安全或搜救行動的船舶外,禁止船舶在北極水域使用和運輸作為燃料的HFO;

  同時為符合MARPOL公約附則I第12A條或極地規(guī)則第II-A部分第1章第1.2.1條規(guī)定的船舶(即滿足燃油艙保護要求)設置5年過渡期,即自2029年7月1日起實施;

  對于北極國家國內航行船舶,同樣也設置了5年過渡期,即自2029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要求免除應基于IMO制定的導則。

  然而,盡管與會各個成員就禁止高硫油的使用和運輸達成了一致,但該議題依舊存在較大爭議。這其中,有關船舶的黑碳排放問題成為各方爭論的焦點。

  據了解,如果黑碳沉降到冰雪表面,就可降低表面反照率,從而有可能加速冰雪消融。因而黑碳研究已成為當前北極科學研究的熱點領域。而據PPR收到的研究報告顯示,燃料油芳烴含量是黑碳排放的一個關鍵參數。那就意味著,僅僅禁止使用和運輸HFO還不夠,低硫燃油的適用性也許需要被研究和驗證。這一度引起了業(yè)界對限硫法規(guī)的潛在副作用的擔憂。

  因此,本次會議還就國際航運黒碳排放對北極區(qū)域影響的議題進行了激烈討論。最終,會議考慮到各方立場和意見不同,決定成立通信組進一步開展有關工作。會議審議決定,通信組下一步工作將聚焦在考慮FSN(濾紙式煙度計)、PAS(光聲分光儀)、LII(激光誘導熾熱儀)三種最合適的黑碳測量方法基礎上,推進標準化的抽樣、調節(jié)和測量協議,以保證黑碳測量數據的準確度和可比性;深入研究測量方法和下一步政策選擇的關系。工作成果將在PPR8會議報告。

  盡管本次會議尚未就黑碳排放問題達成任何結論,但不可否認的是,船舶的黑碳排放已被IMO“盯上”,可能成為下一個重點監(jiān)管目標。參考其他污染物減排的履約方式,一旦黑碳排放被命令禁止,船舶可能需要選擇低黑碳燃料(如餾分燃料等)或者選擇再處理技術(如柴油顆粒過濾器等)。而這是否加大對新燃料的研發(fā)需求?同時,是否會進一步推進發(fā)動機等相關技術的研發(fā)?這都需要大家提前思考謀劃與準備。

  CCS專家建議船東和產品廠關注船舶黑碳排放測試和控制措施的研究進展,鼓勵產品廠聯合科研院校、船級社、船東開展黑碳排放測量和黒碳減排措施的研究工作,為減排政策選擇和向PPR8提交提案提供技術支持,做好實施相關黑碳減排措施的技術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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