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分贓不勻?德邦證券債券部負責人因“五洋債?”被市場禁入,向老東家追索2.77億獎金 來源:券業(yè)行家
時隔五年,“五洋債”依然余波未斷,主承銷商德邦證券麻煩纏身:
去年年底,德邦證券及六名項目組成員“喜提”監(jiān)管處罰;兩名主要責任人被撤銷資格,五年市場禁入;而在新證券法實施后,相關民事賠償訴訟案也在近期啟動。
在為數(shù)眾多的負面輿情中,時任德邦證券股東收益聯(lián)席總經(jīng)理兼?zhèn)谫Y部總經(jīng)理曹榕,起訴德邦證券,索要總額高達2.77億元的補償,引起了行家的注意。
前部門總經(jīng)理起訴老東家
不久之前,裁判文書網(wǎng)掛出一份勞動合同糾紛案。原告是時任德邦證券股東收益聯(lián)席總經(jīng)理兼?zhèn)谫Y部總經(jīng)理曹榕。而起訴的對象,則是老東家德邦證券。
據(jù)新浪財經(jīng)援引案情報道,曹榕于2013年4月10日進入德邦證券工作,擔任債券融資部總經(jīng)理兼固定收益總部聯(lián)席總經(jīng)理。雙方簽訂過三份勞動合同,最后一份期限為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的勞動合同約定,曹榕月工資由基本工資4.50萬元及不固定的提成組成。
2018年4月4日,因當年累計曠工超過五日,北京物流網(wǎng) ,曹榕被解除勞動合同。同年4月25日,曹榕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德邦證券各項獎金、賠償金等共計2.77億元。
行家注意到,曹榕的索賠包括14個部分,其中“五洋債”相關金額為23.85萬元。
因“五洋債”案被五年禁入
令人唏噓的是,此前德邦證券因“五洋債”案被監(jiān)管處罰,兩名主要責任人證券從業(yè)資格被撤銷,并被處以證券市場五年禁入。曹榕正是其中之一。
2015年年中,五洋建設發(fā)行“15五洋債”和“15五洋02”兩期公募債,發(fā)行總額分別為8億元、5.6億元,債券期限分別為3年和5年,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彼時,五洋債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均為AA級。
2016年12月28日,德邦證券就五洋債提示風險稱,五洋建設已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此后,兩只債券歷經(jīng)長期停牌,復牌后價格一路暴跌,“15五洋02”期間曾跌至29元。
2017年8月14日,因未能按期完成回售和利息兌付,“15五洋債”發(fā)生實質性違約;“15五洋02”觸發(fā)交叉違約。由于兩只債券的個人投資者占近一半,此次違約導致近千名散戶被套牢,涉及總金額高達13.6億元。
證監(jiān)會隨即對五洋建設立案調查后,2018年7月,證監(jiān)會開出首張債券欺詐發(fā)行罰單,對五洋建設及20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
2019年11月11日,證券會公布的《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德邦證券、周丞瑋、曹榕等6名責任人員)》顯示,德邦證券在承銷五洋建設債券過程中存在三大問題:未充分核查五洋建設應收賬款、投資性房地產(chǎn),以及未將沈陽梧州投資性房地產(chǎn)出售問題寫入核查意見。
監(jiān)管函指出,周丞瑋為五洋建設債券項目負責人,直接負責項目主要核查工作,物流動態(tài) ,并在核查意見上簽字;曹榕為五洋建設債券項目承做部門負責人,對整個項目具有主導作用;周丞瑋、曹榕未對五洋建設債券項目的風險核查問題保持應有關注,是德邦證券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德邦證券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承銷費1857.44萬元,并處55萬元罰款。周丞瑋和曹榕被處以25萬元罰款,并撤銷從業(yè)資格。三名其他責任人員則被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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