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公共基礎是軍轉(zhuǎn)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天津中公教育為大家?guī)砉不A備考,助力各位考生順利通過2019天津軍轉(zhuǎn)干考試。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fā)展,人們的出行方式也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的變化。當代社會,無論是全家出行還是走親訪友,開車已經(jīng)成了最方便的出行方式之一。有車的朋友難免會遭遇“被借車”,親友開口借車,一般情況下都不好拒絕,而借車給親友后發(fā)生事故的案例也不在少數(shù),有人甚至因為借車給朋友賠掉了一套房.....借車給朋友,出了事故車主必須承擔責任嗎?那我們今天就通過兩道題來看一下,借車給朋友應該注意什么。
【試題】甲擁有汽車一輛。好友乙因周末去野外郊游,于是向甲借用該汽車。甲知道乙沒有駕照,但是礙于情面將車借給了乙。乙駕車行駛過程中,突遇行人丙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乙將其撞傷。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nèi)對丙進行了賠付,但是丙仍然有一部分損失未獲賠償。對于該部分損失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應當由乙全部承擔
B.丙應當自己承擔部分損失
C甲與乙承擔連帶責任
D.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答案】BC。解析:本案例中,行人王某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也是導致自己受傷的原因,藥物流產(chǎn)后吃什么好 ,因此自己要承擔超出交強險部分的損失,具體的比例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比例承擔。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的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張某知道李某沒有駕照,但是礙于情面將車借給了李某,依法律規(guī)定,車主對出借行為存在過錯,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試題】張某與李某是好友,某日張某借來好友李某的車參加同學聚會,聚會結束后,張某喝醉了,并將李某的車開出去,不料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撞上了行人王某。關于案件中的責任劃分,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張某屬于醉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B.肇事車輛的所有人是李某,李某也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C.李某無過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D.張某與李某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AC。解析:本題中,張某喝醉后開車的行為構成醉酒駕駛,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款還規(guī)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作為車輛的所有人李某,李某要承擔責任嗎?2010年7月1日以前,借車給別人,出了交通事故,車主和駕駛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自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后,借車給別人,出了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的責任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如車主無過錯,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在這個案件,李某對張某使用車輛的情況并不知情,因此沒有過錯,也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現(xiàn)實中交通事故頻發(fā),反映到考試中,醉駕入刑也是一個熱點事件,物流輸送 ,所以掌握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顯得尤為重要,希望大家能將有關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識點牢記于心,考場上做到靈活應變。
相關推薦:
【7月】2019天津軍轉(zhuǎn)干考試模擬題匯總(每日更新)
2019天津軍人考試公共基礎歷史文化知識:魏晉文學知多少
2019天津軍人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轉(zhuǎn)發(fā)性通知之注意事項
2019天津軍人考試公共基礎法律常識:法律知識題解析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zhuǎn)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lián)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千航國際 |
國際空運 |
國際海運 |
國際快遞 |
跨境鐵路 |
多式聯(lián)運 |